全体教职工: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74号)、《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修订)》(三峡大人〔2016〕43号)、《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办法(试行)》(三峡大人〔2025〕22号)、《三峡大学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三峡大人〔2017〕12号)、《三峡大学教师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实施办法(试行)》(三峡大党〔2022〕6号)、《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关于做好2025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三峡大人〔2025〕35号)和《基础医学院教职工收入分配实施细则(修订版)》等文件精神,现将基础医学院2025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领导。
(一)学院成立教职工考核工作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及分工如下:
主 任:彭 骥 赵海霞
副主任:江 雄 张世忠 曹春雨 宋银宏
委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磊(动物中心) 刘晓雯 李志芳 张克宇 邹文君 邹黎黎
杨红卫 金胜红 苗祥波 周永芹 赵红诚 鲁 华 彭 帆 熊正国
考核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考核的日常工作,张克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对象
(一)学院事业编制范围内的纳入岗位管理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思政人员考核由学生处负责。)
(二)学院中层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按学校党委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双肩挑”领导干部(李自成、谭潇、赵海霞、张世忠、曹春雨)须参加教学科研业绩考核。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应对照岗位职责任务和年度目标任务,全面考核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表现。
“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教育家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教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各种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及知识更新情况。
“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和遵守劳动纪律等情况。
“绩”:全面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承担工作任务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情况。
“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教育系统和学校作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办法
教师(含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思政人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等人员的年度考核依照学校指导性文件及各学院考核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一)教师(含实验教师):按照《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和学院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二)实验技术人员:按照《三峡大学实验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7〕43号)和有关单位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三)管理人员(职员):按照《三峡大学职员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6〕44号)和有关单位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四)思政人员:按照《三峡大学思政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6〕45号)和有关单位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三峡大学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6〕46号)和有关单位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勤人员:按照《三峡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职责及其考核办法》(三峡大人〔2016〕47号)和有关单位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程序及工作安排
(一)教职工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正式工填写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劳务派遣人员填写附件2《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校聘合同工填写附件3《校聘合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另加附页);
全体专任教师还需填写附件6《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登记表》和附件4《基础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登记表》(2025)。
(二)系部召开评优述职专题会议,系部联系院领导须全程参会指导,系部考核要坚持业绩导向,结合《基础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登记表》(2025)情况、为学院系部贡献度、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进行教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全方位评价,系部要更好发挥考核制度调动系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作用,避免优秀档次评定中“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等倾向,各系部根据考核推荐排序,填写附件5《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5)。
(三)单位公示考核结果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单位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确定考核档次。
(五)学院相关材料报人事处。
(六)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
(七)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审核考核结果。拟确定优秀档次的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八)校长办公会审定考核结果。
(九)考核结果书面反馈。
六、提交材料相关要求
(一)附件1《湖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劳务派遣人员填写附件2《劳务派遣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校聘合同工填写附件3《校聘合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2025)(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另加附页);【2026年1月8日下午17:00之前,以系部、科室为单位集中上交纸质版,所有日期均不写】
(二)专任教师本人于2026年1月9日中午12点之前提交:附件6《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以及支撑材料;附件4《基础医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业绩登记表》(2025)纸质版【所有日期均不写】
(三)所有系部在2026年1月14日下午17:00之前将附件5《三峡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2025)排序后,电子档发阮金娥老师。
七、具体要求及说明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年度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不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档次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中特殊情况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由学校同意派出脱产挂职超过6个月的人员(2025年1月起计算),其年度考核由挂职单位进行并确定档次;公派出国(境)研修、国内访学、短期进修及学校审批同意离岗创业等人员的考核,由所在单位根据本人在外学习、工作的表现等,确定考核档次。
2.新进工作人员年度考核:
初次就业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本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非初次就业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合并计算,不满本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半年的,参加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单位提供工作有关情况。
3.因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等原因造成在岗时间不足半年的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
4.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档次,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执行。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湖北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鄂纪发〔2022〕6号)等有关规定确定。同时受到两种以上处理处分的,按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考核档次。
5.2025年教师职称发生变化的,从聘用之日起,按新聘用的岗位进行考核,其相应岗位职责要求按时间计算到月。
6.依据《三峡大学教师岗位职责及考核管理办法》(三峡大人〔2022〕20号)文件规定,申请免考核的教师,只限于工作业绩免考,德、能、勤、廉等内容的考核不能免考。免考核教师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合格档次。
(三)涉密人员同步进行年度保密管理、保密责任履行情况等工作考核。
(四)教师学术交流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教师须填写《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登记表》,并向所在单位提交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对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并确定考核等次,《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留存。因《三峡大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办法(试行)》发文不足一年,本年度教师学术交流考核结果不作为年度考核档次确定和职称申报任职年限计算的必要条件。
(五)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档次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人员及其他特殊情况须分别写出专题报告,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后报学校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六)年度考核是岗位聘用与管理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坚持业绩导向,更好地发挥考核制度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作用,避免优秀档次评定中“论资排辈、轮流坐庄、平衡照顾”等倾向,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与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沟通。
联系人:张克宇 6397328
三峡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