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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基础医学院科研“春苗计划”立项申报通知

信息来源:李志芳 发布日期:2023-11-01 点击量:

为贯彻实施科技强院战略,以培育高层次科研项目为目标,促进学院科研人才能力提升,打造科研项目、人才梯队,为申报省部级、国家级项目奠定研究基础,学院拟资助一批“春苗计划”项目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一)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对科学研究有持续热情,无学术不端或师德师风问题;

(二)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双核 SCI学术论文两

(三)近三年有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历,并有明确的科研方向

申报及遴选程序

(一)报名。学院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后,申请人填写报名表并发至指定邮箱。

(二)初审。申报人员初审通过后填写《基础医学院春苗计划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函评。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函评打分,并按评分进行汇总排序,排名前80%申请人进入现场答辩。

(四)现场答辩。名院外专家组成现场答辩委员会,申请人进行 PPT 汇报,评审专家现场打分。然后按照函评评分占比40%、现场答辩评分占比60%的比例计算每位申请人的总得分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第一至第三名为第一档,第四至第十三名为第二档学院当年入选春苗项目进行院内公示。

项目实施与管理

(一)项目实施:项目获批后,申报人应按照项目目标任务和进度,认真开展科研工作,确保顺利完成,研究周期为2

)项目管理本年度学院共立项13项,分为两档,第一档设3项,第二档设10项。第一档经费8万元/项,第二档经费5万元/项

)经费使用:项目立项时申报人须制定出相应的经费使 用方案。立项后,项目经费按学院要求使用科研办建立台账并初审,分管领导和学院经费负责人审核。

(四)评估验收在项目中期,负责人将课题中期进展进行 汇总,由院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讨论和评估,并将意见进行反馈。本项目完成后须满足以下条件,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结题1.较为完整的项目研究前景报告; 2.提交较高等级的各类基金课题的申报书,每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或者面上项目);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我院为第一单位发表中文核心期刊文章一篇,SCI 期刊(中科院分区三区及以上,非预警期刊)文章一篇。

)项目撤销:中期评估不合格和不能按要求结题的项目予以直接撤销,并且在今后“春苗计划”立项时不受理相关人员新的申请。

四、申报材料

11月2日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1)电子文档及纸质一份交至科研办,11月9日17:00前《基础医学院“春苗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文档及纸质一份交至科研办,邮箱vicky@ctg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608608181。


基础医学院

2023年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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