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三峡大学“求索人才”岗位管理办法》(三峡大校〔2025〕19号)《基础医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学院拟开展2025年度院级“求索”教师岗位选聘工作。现将选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求索”岗位面向全院教师聘任。50岁以下博士,必须上B岗及以上;55岁及以上教师,不做上岗要求,可上可不上。
两类岗位人员纳入“求索”岗位管理。非教师岗位人员,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也可纳入“求索”岗位管理。
已纳入校级“求索人才”岗位、部级“博医学者”岗位以及还处于首聘期的教师不得申请院级“求索”教师岗位。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1.11月26日-30日:个人按照通知要求,填写《基础医学院“求索”教师岗位申报综合一览表》(见附件),纸质档和电子档提交至学院党政办公室。
2.12月1日-3日:学院党委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核把关意见,审核把关意见包括:政治思想素质、师德师风情况、学术诚信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学院各科室审核申报材料。
4.院内公示。
5.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上岗情况。
6.发文公布。
7.签订聘任合同。
三、有关要求
1.基本要求:学院“求索”教师岗位实行聘期任务制,聘期四年,2025年度岗位聘期为2025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四年聘期结束,学院统一组织开展聘期考核。聘期考核严格按照“求索”岗位聘任合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2.成果要求:纳入“求索”岗位聘期考核的教学科研业绩成果均为聘期内取得,第一完成单位须符合《三峡大学基础医学院关于规范科研成果单位署名的规定(暂行)》(基医院2022(02号)),科研项目到账经费须是聘期内到账,国家级奖励的有效完成单位须为三峡大学。
各类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的级别、排名等认定参照学校《教学科研综合评价标准》(三峡大人〔2025〕18号)和本文件规定执行,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及没有明确规定的业绩成果由人事处会同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办公室、教务处、科技发展研究院和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院等单位认定。
同一篇科研论文类成果只允许1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使用(T1级论文除外)。在聘期考核中T1级以下科研论文业绩成果单项不可重复。
四、联系电话:0717-6397328(基础医学院党政办公室)
基础医学院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基础医学院“求索”教师岗位申报综合一览表